2018-10-15 16:14:36浏览量:3184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新论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新判断,这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公安部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主动顺应新时代、新矛盾下社会治安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实战本领。
公安任务日益艰巨繁重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房、车、路、网、场、组织”等社会治安构成要素不断膨胀,公安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而警力基本未相应增长,任务繁重与警力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战斗力生成模式亟待新突破,公安工作亟须在更多、更高平台上寻求新突破。
在新的信息社会,“人、财、物、信息”等社会要素形成循环不断的“社会流”,与之相伴的犯罪活动也向“流窜化、职业化、集团化、高智商化、虚拟化”方向发展,动态特征越来越明显,传统的时空、地域、条块概念不断被突破,对公安工作形成日益严峻的挑战。社会治安动态化挑战日益突出,要求警务运行模式亟待新变革。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
近两年,依法治国正在日益受到重视,社会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群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公安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工审核监督、规范民警执法执勤等减少、避免执法过错的传统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特别强调“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全国公安机关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基础建设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公安信息化推进融合
近些年,动态治安要求公安机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高效科学决策,由此决定公安机关需要掌握的信息资源越来越多,相关基础工作越来越繁重。同时,公安业务条块分割的传统格局使信息资源呈现碎片化、原始化状态,大量闲置浪费,难以及時形成足够的情报信息,无法满足服务决策、支撑勤务的需要。碎片化的信息分布状态与及时高效决策的现实需求越来越不相称,信息资源整合应用亟待突破。
2017年在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会议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大数据模型构建和智能化工具应用,推动侦查办案从被动侦查向主动进攻转变;大力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从传统管理向智能服务转变;大力加强新装备研发,推动警务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要加快建设移动警务应用体系,将公安信息化应用从桌面应用向移动终端拓展,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
从目前公安业务部门了解到,在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进程中,都在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战斗力,以信息化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以信息化推动警务机制创新、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实战能力,并依托公安大数据加快各警种之间信息融合,通过资源整合共享、业务横向打通适应新时期下公安的业务变革需求。同时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对原有设备进行利旧,根据逐步替换的原则,实现公安警务云的平滑演进,同时为公安资源整合共享打下牢固的基础,为全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供公共的技术环境和服务支撑,满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的需要。